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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景区(点)117处

最后更新:2008-10-07 09:04:21 来源:深圳新闻网 文字大小:【】【】【

  市旅游局昨日发布重新界定的旅游景区(点)数据:目前全市根据国家标准并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旅游城市做法界定的旅游景区(点)共117处,其中收费景区(点)49处。

  旅游景区(点)的重新界定工作由市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处执行,所采用的界定依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关于旅游景区术语的定义;二是其他主要旅游城市认定旅游景区的做法。按照上述依据,市旅游局重新整理了我市旅游景区(点)分类名单,将我市旅游景区点分为十大类,分别是:

  1 主题公园。共7个,包括欢乐谷、世界之窗、锦绣中华·民俗村、东部华侨城、中信明思克航母世界、野生动物园和海洋世界;

  2 滨海休闲/海上运动。共11个,包括小梅沙度假村、大梅沙海滨公园等;

  3 生态休闲/园林名胜。共32个,包括青青世界、海上田园、仙湖植物园、光明观光农场等;

  4 文博科教。共16个,包括各大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大剧院、中心书城和少年宫;

  5 人文历史。共13个,包括“中英街”、大鹏所城、新安故城等;

  6 寺庙观堂。共4个,包括弘法寺等;

  7 城市观光/都市风情。共10个,包括地王观光、海上世界、华侨城生态广场、小平广场/画像等;

  8 特色社区。共7个,包括南岭村、大芬油画村等;

  9 工业旅游。共3个,包括金威啤酒、大亚湾核电站和华南城;

  10 高尔夫。共14个。


本文地址:http://www.160.cc/travel/2008/1007/article_3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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