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出强调恢复和重建中的旅游规划
旅游业的灾后恢复不等于功能的简单修复,还应包括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前者是暂时和应急的,后者是长远和持续的。无论是需要重建的,还是需要修复的,都必须认真考虑重新策划、创意和规划的问题。
云南丽江1996年地震以后,旅游业能够打造出更高知名度、更响品牌,就是在恢复重建时坚持了这个导向。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把握得好,灾后重建就是一次新的提升机遇和发展机遇,否则就可能表现为永久性的灾害影响。
3、积极保护与开发地震灾害旅游资源
地震遗迹是一种自然灾害性旅游资源,就汶川8级地震的灾害性程度而言,不但具有开发这类旅游产品的资源优势,而且还有以下比较显著的积极意义:一是地震科研价值和防震科普意义;二是纪念震中遇难的数万同胞,弘扬以人为本、众志成城的抗震精神;三是为地震灾区提供可持续利用的经济来源。国内外已有开发灾害性地质资源的成功先例,例如日本阪神大地震后,在震中小仓建立了纪念公园,保留了部分地震遗迹,建造了地震体验馆。因此,应提请地震部门尽快确认地震典型地质地貌,划定地震遗址保护范围,请旅游、地质、规划部门适时进行策划开发。
4、尝试开展以旅游疗养为依托的心理救治行动
除了扶助灾区恢复旅游以外,还应尝试发挥旅游愉悦信心、抚慰心灵的功能,探索开展与心理救治相结合的旅游疗养休闲活动,推动部分受灾者尽快走出劫后余生的心理阴影。
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并不陌生。例如,俄罗斯别斯兰人质劫持事件以后,很多儿童生理心理受到很大创伤。2006年5月,就组织了部分儿童到中国三亚疗养,通过中药、针灸、按摩、艾熏、疏导、休闲、游览等“快乐疗法”,不仅收到了良好的心理矫正功效,而且产生了很好的国际反响。
如果旅游行业能够筹划一个万人旅游心理救助行动计划,对抗震救灾英模、奋勇自救的灾区群众、灾区孤儿孤老孤残、创造生命奇迹的人等实施心理辅助,既可创造性地提升中国救灾“以人为本”的形象,又对旅游功能和形象是一次巨大宣传。
5、循序渐进地恢复灾后旅游接待
据四川等省的初步调查,各地旅游受灾的要素、部位是不同的。各地应在搞好灾情普查基础上,分轻重缓急,认真研究确定恢复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加以实施,既要关注地震对旅游接待条件已经造成的破坏,也要防止震后次生灾害造成的连续性影响。
在震后破坏性灾害因素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环境灾害、疫情灾害等安全防范,加强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旅游交通路段、景区(点)设施的严密排查,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检修,加强对地震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加强对旅游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旅游恢复工作安全有序。
6、统筹灾后旅游恢复的各种措施
要把健全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业组织作为旅游恢复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岗位空缺的应尽快充实人员,对新上岗者要加紧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餐饮、导游等一线服务从业人员应全省调配,力保率先恢复的旅游企业以较高质量运营。
要广开救灾资金和扶助渠道。除了动用旅游发展基金、开展行业内捐助和旅游企业对口支援等行业内的“自救”措施以外,灾区旅游部门应重点争取国家和地方抗震救灾资金支持,把旅游业纳入恢复重建项目的大盘子。在旅游接待条件恢复到一定程度后,经有关部门和程序的检查验收,确保排除了旅游安全隐患后,可对灾区一些市县和旅游线路进行宣传促销,以此启动和拉动旅游业的全面恢复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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