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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开发票时间设限一个月内属违法

最后更新:2008-05-27 15:03:19 来源:深圳本地宝 文字大小:【】【】【

  

  漫画:王建明

  最近,两位消费者在人人乐、华润万家等商场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场要求顾客在一个月之内凭小票来商场开具发票,逾期作废。有关部门称:商场应当随时为顾客开具发票,限定开具发票具体时间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顾客购物月余商场拒开发票

  当事人李先生反映, 本月11日他先后前往福中路华润万家等商场开具发票,却被商场告知,商场规定一个月内凭购物小票开发票有效。而李先生手上的小票注明时间是在一个月以前,小票已经失效,超市不会为他出具发票了。近日王先生在人人乐商场购物也有类似的遭遇。

  记者分别致电两家商场了解情况。福中路华润万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商场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这是为了督促有需要的顾客尽早开具发票,商场也可以尽快了解当月经营、税收状况,同时也是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电脑小票进行“倒票”。如果顾客逾期之后仍然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商场依然会为其办理。李先生遭遇的情况只是个案,是商场个别服务人员欠缺良好服务意识。

  人人乐商场总部工作人员的说法也差不多,他们表示,之所以要求顾客在一个月之内来商场开具发票,是为了方便商场财务做账,从而及时了解商品销售状况。

  有消费者表示,商场即便为工作方便将开发票设限一个月,也可以将生硬的提醒改成诸如“亲爱的顾客:为了支持我们的工作,请您尽量在一个月之内前来开具发票,谢谢!”的温馨提示。为了吸引顾客早日开具发票,商场还应当搞一些开票抽奖活动。

  商场为顾客开发票不应限时

  针对商场开发票设限一个月的规定,有关部门认为,限定开发票具体时间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商场应当随时为顾客开具发票。

  深圳市消委会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票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最有效凭证。消费者只要能证明自己与超市有销售关系,不论时间长短,商场都必须开具发票。

  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答复说,目前,该局对商场的税收并不是实行定额管理,而是据实进行税务征收。消费者当天购物可以要求商场开具发票,但是商场不应该限定开具发票的具体日期。如果消费者遭遇商场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致电国税局案件举办中心83878888 热线反映。

  据了解,从2006年4月起,深圳市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经市国税局审批后,成为首家试行单联卷筒式发票开具模式的公司。消费者在苏宁电器所有门店消费时,将获得一张列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的单联卷筒式发票,作为法定财务凭证,取代商户过去使用的电脑小票。不久的将来,市民在商场或超市购物时,有望不必再为把购物小票换成发票而排队。据了解,深圳市国税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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