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许多市民不良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已开始形成消费误区,有的甚至已经成为消费环境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消费,何时走出误区
面对“禁白”令,使用白色塑料袋的消费者依旧很多。
“贪图便宜知假买假”、“消费后为节省几元钱不索要发票”、“自身权益受侵害忍气吞声”……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正因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已进入一个个消费误区,使得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张晓东说:“在消费行为中,消费者往往意识不到因为自己的不良消费观念、行为和习惯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后果,这些消费误区是在当前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过程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不良消费习惯滋生
塑料购物袋是“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但很多消费者目前仍无节制使用免费提供的购物塑料袋。今天上午,在市区几个大型超市,记者采访了十几位正提着塑料购物袋的市民,多数人表示知道使用塑料袋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大家也有自己的理由:“自己准备购物袋盛东西麻烦,还是使用超市提供的塑料袋方便。”、“等以后付费买塑料袋的时候,我再改用环保袋。”
对于这种不环保的消费行为,张晓东说,这就是典型的不良消费习惯。此外使用一次性木筷、浪费纸张等等也属于市民在消费中经常出现的不良消费习惯。
在消保科近期受理的投诉案例中,记者看到一则:家住芝罘区张大爷听信宣传购买了一瓶声称可以保护心脏的药酒,用后却出现心绞痛等症状。张晓东说,这是盲目听信宣传,依赖广告购物的典型案例,不少老年人都有这种不良消费习惯。往往不法商家就是利用他们这种消费习惯进行欺骗。
据介绍,贪图便宜网络购物;重质不重价,甚至知假买假;为了省钱不索要发票;奢侈浪费等等这些都属于日常生活中排在前几位的不良消费行为。张晓东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不良消费习惯却也是不断滋生。
贪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在消协的投诉案例中,记者发现,不少消费者只知道被不良商家蒙蔽吃了亏要追究,但却不知道作为“上帝”的自己在消费中也有责任。近日,消费者李某在市区一家商店,贪图便宜购买了一个属于“三无”产品的电热锅,回家用了几次就出现故障,他多次找商家理赔被拒,最终消协出面帮助他调解成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受理的案例中,有很多像李某一样的消费者,这些人懂得维权,却不明白其实自己的消费也有问题。
出现这种现象与消费者缺乏安全消费责任意识不无关系。张晓东说,一些消费者为了贪图便宜,明知道是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却还是愿意购买。当这些产品的质量问题使自己生活、身体健康受到影响时,他才不得不举报经营者不法行为。如果是你一个有责任感的消费者,当发现商家有不法行为时,他肯定会积极举报,避免其他消费者上当受骗。如果你是一个对国家税收有责任感的公民,在商家表示不要发票可以给你优惠时,你还会坚持索要发票。但现实是,很多消费者往往只把自己消费行为当成了一种个人行为,忽视自己的这种行为也会给社会和子孙后代带来影响。
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往谈到“3.15”就意味着维权、打假。今年倡导的“责任”,其实正是对消费者习惯、素养的一种引导。
事前预防胜过事后问责
家住市区消费者柳某半年前找了一家装饰公司装修新房,工程完毕后,柳某发现新家的构造和装饰材料与自己跟装修公司之前达成的协议不一致。但是由于他不知道怎么签合同只简单和装饰公司口头约定了装修内容,柳某想要索赔却苦于没有证据。张晓东告诉记者,在进行一些价值较高,比较大宗的消费时,很多消费者也存在类似问题:有的人为了省事只和商家口头约定,有的则是因为不懂得如何签订合同最后也口头约定一下就不了了之了。事后由于缺乏证据,这类消费者的取证维权之路就变得格外艰难。
我市一些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但是还有一个消费误区却被严重忽略掉,那就是“事前预防胜过事后问责。”张晓东说,很多消费者只知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是消费后维权的地方,却不知道这里也为消费前提供释疑解惑的服务。像装修合同、年夜饭合同如何签订等等,工作人员都会给消费者一个很好的建议,希望消费者在今后的消费中能养成这种“事前预防胜过事后问责”的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