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家具、照相器材、娱乐健身器材的出租业务;
家用电器(彩电、冰箱、洗衣机、出租等离子电视);
办公用品(出租笔记本、台式电脑、出租投影机、出租液晶显示器、投影幕出租);
照相器材(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