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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新闻稿全文 (1)
最后更新:2008-11-06 08:53:40 来源:深圳新闻网 文字大小:【】【】【

  

  深圳公安局发布 南山10.29事件调查结果

  

  叫嚣威胁女孩家人

  (本网记者傅大伟 刘婧 现场报道)11月5日下午16点45分,深圳新闻记者第一时间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猥亵罪不成立,仅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警方向媒体陈述了5点调查结果。

  第一: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 ,仅限于肩膀靠颈脖位置。

  第二: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门口。

  第三: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颈处施加的力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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