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2日),市政府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关于深圳市2008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该报告提出在今年超收收入中安排6.1亿元用于公交油价以及票价降低后成本规制利润率的补贴。对此,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审查后建议这项补贴分期拨付,防止出现财政资金不合理使用的现象。
据市财政部门测算,今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90亿元,超收122亿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9亿元,超收78亿元。市政府建议增加基本建设投资2项共37.4亿元,其中增加地铁公司注资17.4亿元;加大民生投入,安排教育等支出项目2个共8.4亿元,其中增加安排城市免费义务教育经费2.3亿元,增加安排公交油价以及票价降低后成本规制利润率补贴6.1亿元;安排支援甘肃灾后重建资金4亿元;兑现有关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安排落实产业发展“28条”、高层次人才政策、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相关政策、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以及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等共9亿元;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调资政策增加安排5亿元等。
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比较妥善地安排了各类支出。同时建议,要认真研究改进公交补贴制度,此次用于公交油价以及票价降低后成本规制利润率补贴的6.1亿元建议分期拨付,第一期只用于解决公交公司维持正常经营急需的流动资金,在认真核实其成本、效率、服务质量和审计部门审计认定的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数额,再拨付第二期补贴,防止出现财政资金不合理使用的现象。(记者 陈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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