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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跌幅超过40% “断供”将背负一生债务 (2)
最后更新:2008-07-16 10:33:32 来源:江南时报 文字大小:【】【】【

  江苏律师解析“断供”后果

  你要为此背债一辈子

  贷款买房者出现“断供”,对个人而言,会有哪些风险呢?本报记者昨天电话连线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

  “别以为房子不要了就没事了,银行还是要找你麻烦的!”严国亚说,在财产风险之外还面临着诉讼风险。

  如果你选择“断供”,从法律上来讲,就属于主动违约,违反了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会冻结你的房产,要求你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仍然要求你归还房贷。”

  还不起了,还怎么还?对此严国亚表示,房贷和违约金加在一起的债务,“断供”者将背负一生。

  严国亚解释,有些国家出台了个人破产法,按照规定,在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但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个人破产法,所以“银行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你催讨,除非你还清了欠款。”

  “而且,按照银行的规定,房贷属于‘利滚利’性质,这个月还不清,会把因此产生的利息加到下个月里,直到你全部还完。”严国亚说,这对贷款者是笔巨大的负担。

  除此之外,严国亚认为“断供”者还将面临长期的信用问题。“放弃归还贷款,在个人信用方面,是一个严重的污点,今后消费和再次贷款都会受到种种制约。”

  为此,严国亚提醒购房者在决定贷款购房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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