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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月1日起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3)
最后更新:2008-07-01 09:17:26 来源:深圳商报 文字大小:【】【】【

  缴纳10元工本费换来多项福利

  去年9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我市在盐田区先行试点居住证制度,共成功受理居住证175000余张,占全区流动人口的91%。经过这几个月的试行,有关部门总结了居住证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改进,这其中就涉及到办证费用的问题。

  “为了减少办证者的经济负担,市政府决定对办证成本补贴一半。”王璞说:“我们每张证的成本是20元,申办者只需交10元就可以了。”

  交了这10元的办证费用之后,能换来多少福利呢?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获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可享有如下权益:

  (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三)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

  (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

  (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此外,持证者在深圳市还享有如下权益:

  (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

  (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

  (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王璞表示,居住证在深圳享有的权益还会陆续充实,比如将来很可能会与社保卡衔接,很可能会实现在深圳申办个人港澳游等等。

  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告诉记者,8月1日起,各区的出租屋综管部门、街道办以及派出所均可受理办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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