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首位领到“深圳市居住证”的青年杨爽。
(记者 刘婧)从8月1日起,深圳市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在6月30日上午举行的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行动员部署大会上,市长许宗衡强调要把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中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白天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就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作了具体部署,市政府秘书长李平出席会议。
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我市创新人口管理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深圳人口规模已经超过1000万人,其中在深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有500多万人。实行居住证制度,将有利于增进流动人员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区、各部门围绕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2007年9月12日在盐田区启动居住证试点后,截止今年1月31日,已经成功受理居住证申请17.5万多人,达到应办证人数的91%,为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昨天的会上,盐田区对试点情况进行了介绍,各区政府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今年8月1日《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目标是今年内办证量突破500万张,2009年上半年实现覆盖90%以上的流动人口。根据规定,在深圳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岁和未满60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都应申办居住证,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深圳市从业;在深圳拥有所居住房屋产权;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或者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居住证的功能目前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将在实施中不断丰富完善。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担一半,为此,市财政将投入约8000万元,而申请人只需缴纳10元钱,今后再延期则不需要缴费。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出境手续、符合条件优先入户等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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