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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草案修改 水电费不加价 (1)
最后更新:2008-06-25 09:39:17 来源:新京报 文字大小:【】【】【

  ●循环经济法草案拟删除该收费条款,事因操作性不强

  ●中央财政拟为救灾调整预算,400亿元补助农户建房

  ■ 法律草案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本意在强化居民节约水电气的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因可操作性不强,在循环经济法草案中被删除。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该法草案。

  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的电、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透露,一审之后,法工委在大范围内就该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到节水工作开展较好的天津市调研。

  针对水电气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一些常委会委员、地方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均提出“该制度所涉问题复杂,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其用水、电、气的基数,合理的累进加价幅度也难以确定”。

  低收入者能否承受亦是困难之一。低收入家庭对加价承受能力弱,即使加价不多,也很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此外,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基数累进加价收费。

  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同环资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后,建议删除上述规定。

  草案的另一变化是删去了“各级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时,应同时报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删除的原因是,有些委员和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可依照监督法规定,采取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实施监督,对于政府依照宪法向同级人大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宜在各单行法律中规定。

  冀津京上网电价有望上调约1.4分 电厂仍亏损

  “目前,河北、天津和北京的上网电价基本确定,大概在1.4分左右。”一家发电公司负责人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如是表示。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调平均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5分,并在2008年12月31日前对电煤实施价格管制。“2.5分的销售价格,除发电侧的价格(即分配到发电公司这一块的电价)外,还要考虑到脱硫和电网部分,现在看来,1.4分左右的上网价格其实是‘杯水车薪’。”上述发电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测算的只是1~5月份的电煤价格,5月下旬到6月份的电煤价格上涨速度飞快,几乎是一天一个价。”

  长江证券昨天也发布报告称,长江证券测算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应不会超过0.015元/千瓦时,在用电量增速维持在12%的假设条件下,考虑本次调价及其税收影响,电网企业能忍受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最大上调幅度为0.0144元/千瓦时。

  据中国电力联合会的一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厂上网电价的幅度进行了测算,“最晚在7月1日之前会拿出具体报告。”

  联合证券研究员王爽认为,从已经实施的第一、第二次煤电联动的经验来看,上网电价的上调约占销售电价上调幅度的70%,那么上网电价上调约1.75分/千瓦时,除税后相当于1.5分/千瓦时。

  王爽同时认为,电价上调使电力行业净利润比原来预期的增加64%~73%,但仍将比2007年下降约45%~50%。

  电厂全面亏损

  国电集团总经理助理王宝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电厂的情况都不好过,甚至有些电厂的资金链都断掉了。”华电集团的一位内部人士也表示,电厂现在都是勒着裤腰带过日子,老一些的电厂可能情况还稍微好点,新上马的电厂处境更艰难。

  此前,据中国电力联合会测算,华能、大唐、中电投、华电、国电五大电力集团今年一季度共亏损27亿元,其中只有华能集团保持微薄利润。但现在已远不是这种情况了,上述华电集团的人士表示,从5月中旬到6月中旬,电煤价格又大幅上涨,现在五大发电集团的亏损无法估计。

  大唐集团燃料中心主任高恩清也同时表示,电厂机组停机“是有的”。不过,上述发电公司负责人表示,电厂的发电机组停机是部分现象,“更严重的现象是,电厂为筹集资金去买电煤,其中一部分甚至抵押了锅炉和厂房,以前发电公司的贷款应是比较好批的,但由于从去年底开始连续亏损,且国家银根紧缩,贷不出多少钱来。按照这个月电厂的测算,上网电价上调6分钱都不一定盈亏平衡,上半年综合起来也至少要上调4~5分钱才能维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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