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发〔2008〕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建立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现决定对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你单位根据自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有关统计表(见附件),并于7月25日前将统计表(包括电子版)反馈我局。
附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九日
(联系电话:83991636,83991303,83991336(传真),电子邮件:RSRCFW@opic.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