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深购房已于2006年将户口转入,因此也想将在内地已购买了5年的社保也转入深圳,因为在深圳就职于一家效益不太好的小企业,单位无法办理社保,但考虑自己以后的保障问题,于是想自己为自己办社保,当去龙岗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告知要重新计算交费年限,也就是说还要再交15年。请问这样合理吗?
回答:户籍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社保缴费高低可根据自己收入作调整。如还有疑问,请拨打9688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