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给省政协委员相关提案的答复中,农民工在同一市、县连续暂住七年以上,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
广东省政协委员杨向东在提案《关于全省统筹解决优秀农民工入户广东的建议》中提出,广东省拥有近2000万农民工,为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