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用工形式等有误或发生了变化,可通过单位向社保局征管部门申请更正。
(一) 办理人需填写《更正职工信息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 根据需更改的内容,分别附以下资料:
1.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更改出生年月的,提供最早记录出生年月的档案记录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因跟别人身份证号码重复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公安局户政科书面证明。
4. 更改用工形式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
5. 职工的缴费历史资料有误的,提供有关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