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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费

最后更新:2008-07-22 15:52:03 来源:2004年07月12日资料输入 文字大小:【】【】【

    单位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并经同级劳动保障局办理用工审核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凭劳动合同、工资签领表原件到社保局申报,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补缴的,征管部门开出补缴单据,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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