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时间
2003年8月1日起
二、办理对象
㈠个人缴费对象必须是本市户籍人员,且具备了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本人直接到社保局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非深圳户口不可个人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须通过单位缴纳。
㈡符合纳缴的条件:
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
⑵从事个体经济活动或为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员工;
⑶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⑷自谋职业的员工。
⑸企业下岗员工可补交企业已断交的保险费,以继续享受社保待遇。
三、交缴险种
个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保险
四、缴纳比率:(目前)
基本养老保险:19%
医疗保险:9%
五、年龄规定
16周岁起:女的到50周岁;男的到60周岁。
六、参保时间
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足15年的保险费用。
七、提供资料
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㈡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㈢被个体户雇用的,须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雇主证明;
㈣在内地企业就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
㈤自谋职业的员工,出示与之发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等;
㈥首次参保人员,须提供调令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1寸免冠相片一张。
㈦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四大银行开户的个人存折。
八、办理程序
㈠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会保险局领取《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者,须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㈡经申请社保局经办人核准后,持以上资料即可到社保局个人缴纳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㈢如选择交现金的,持交款(托收)单到市社保大厦一楼建行交款,再持交款(托收)单到社保局财务处盖章,最后回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确认手续即可。
九、受理个人缴费申请时间、取证时间
㈠申请时间:每月1日至15日。
㈡取证时间:社保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缩短社保卡制证时间,罗湖、盐田分局15天取证,其他分
局20天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