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夫妻都是独生子女,按照国家政策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需要什么证件?需要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应有独生子女证明或有关证明材料。应该持规定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人将《申请表》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再分别交双方户籍地居委会。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的人口计生部门递交申请。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一般来讲,相关部门接到《申请表》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