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二、奖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除了创造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工会文教费、交通补贴、洗理费,劳动保护性支出(如劳保用品、清凉饮料费,以及因从事有毒有害、高温深水等特殊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等项目外,其它
所有的劳动报酬都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1999年11月5日《深圳商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