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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最后更新:2007-11-22 16:23:49 来源:福田政府在线(2005年12月06日) 文字大小:【】【】【

办事者类别

市民

办事指南名称

申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所属类别

社保

办事机构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养老科

办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大厦3304

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200600

办理时限

退休: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申报,次月10日前办理完毕。

联系电话

8297874682978748

业务审办材料

(一)        正常退休:

①《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分;

②员工档案材料;(档案必须封存)

③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④调入深圳市的调令复印件(验原件);

⑤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属归侨的员工须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

⑥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        提前退休:

①正常退休所提供的材料;

②办理病退、退职的员工,须提供市劳动能力签定办公室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签定表;

③破产、关闭国有企业的员工提前退休,需提供法院的破产裁

决书、国资办的企业关闭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④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须提供军转干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女干部失业下岗申请按工人身份退休,须提供失业证原件及

复印件。

办理程序

直接到养老科办理

办理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业务审办对象资格

①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③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731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81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

权利义务

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符合条件者,退休后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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