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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直属保险办事程序)

最后更新:2007-11-22 08:35:59 来源:深圳劳动保障网 文字大小:【】【】【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

     
(一)退休、退职审核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3.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4.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帐号。
  5.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二)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帐户。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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