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保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负责信访统计分析、指导区劳动信访工作。多年来,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劳动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我局信访部门分别被评为全国、广东省劳动系统“三优”文明窗口,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先进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多人被评为全市信访先进个人。2001年度市劳动信访办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信访工作逐步实现“四化”
法制化:依法行政贯穿信访工作,依法办访是信访工作第一准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办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处理群众信访,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信访工作各环节。制定《深圳市劳动局信访工作办法》,对信访事项、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制定了《上访须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程序》等,明确登记、处理、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办理规范。做到件件有跟踪,有结果,有反馈,有着落。
现代化:全电脑化管理,每宗信访均录入电脑,每个环节电脑跟踪督办,实现信访统计实时化。
公开化:公开信访制度和程序、工作人员身份,公布信访受理结果,公布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监督。
全市三级立体信访网络逐步形成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逐步在全市建立起全方位多渠道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体系和市、区、镇三级立体信访网络。龙岗、宝安、盐田三区已实行属地管理,全权负责处理辖区内的劳资纠纷;罗湖、福田、南山则实行分级与分类管理。切实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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