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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的订立】

最后更新:2007-11-14 14:31:44 来源:《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文字大小:【】【】【
【相关法条】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用工手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各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台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不签合同的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两法区别】


      《劳动法》无关于用工手续的规定,也无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相关提示】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存在问题】

       用工手续不完善,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风险】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或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对措施】


       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者入职即与其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评析】


      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目的是为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难以证明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问题,有了这个规定,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就负有举证义务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使目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来用人单位又不录用劳动者的争议处理有了法律依据。不及时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员工2倍工资,甚至被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将使事实劳动关系大为减少,甚至不再存在。

【问题发散】


      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因用人单位不录用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⒉如何理解“同工同酬”?如何就此问题举证?
    ⒊员工入职二个月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的工资应否支付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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