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3、24日,连续两天被媒体报道的南山创业路“9。23”交通肇事案,有目击群众反映肇事者为某公安局长弟弟,随后网上便有人指责民警徇私枉法。
警方9月26日公布该案件事实:2008年9月23日晚10时30分许,交警支队南山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罗家良和娄晗接到大队指挥室指令,到南山大道创业路口处理一辆兰色奔驰轿车(车牌号粤BHF908)撞伤4名路人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时,两名伤者已被送到南山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肇事机动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回南山大队进行调查。该肇事司机不配合民警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民警又将其带到南山人民医院强制抽取血液,以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
目前,已查明,肇事司机名叫冯某,男,49岁,家住深圳南山区,建筑工程个体户,本人称,自己是阳江人,在深圳只是一名普通商人,亲戚中没有任何人是公安局领导。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此人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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